哈尔滨市专项检查物业收费

物业之家 2011-10-08 11:23

物业之家PM86.com讯:哈尔滨市物价局正式启动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不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擅自收费等7类常见违规行为。

据悉,目前,哈市将物业服务分为4级,制定了相应服务标准和指导成本价。物业服务费等于成本价加上法定税费以及5%~10%的利润。为进一步规范各物业企业物业服务收费,哈市决定开展此次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为:不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擅自收费的;不严格执行物业收费公示制度的;不执行物业服务基准价及对应的服务标准,只收费不服务或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的;不按规定方式进行水、电费分摊,随意提高国家规定的水、电价格的;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理单位的委托代收相关费用,擅自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的;物业小区停车收费未按规定执行的;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及浮动幅度的。

据介绍,哈市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价格诚信档案,鼓励对执行政策好、服务好的物业企业实行优质优价;对质价不符、业主反映强烈的物业企业建议降低收费标准,严格督促整改;对情节轻微、知错即改、整改到位的物业企业,实行“首错不罚”或“首罚从轻”;对屡查屡犯、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物业企业,依法严查重处予以曝光。此次检查将持续至10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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