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下月起部分区域停车收费标准调整

物业之家 2011-11-03 14:42

物业之家PM86.com讯:昨日,徐州市物价局、城市管理局发出通知,重新修订的《徐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城区划分三个收费区域

新《办法》中,参照其他城市做法,将城区划分为核心区、中心区、主城区三个收费区域,收费标准依次递减。

核心区为:北至夹河街、民主北路;东至解放路;南至建国路;西至西安路合围内区域。中心区为:北至二环北路;东至大庆路、响山路、三环东路;南至和平路、湖北路;西至二环西路以内除核心区以外的地区。主城区为:除核心区、中心区以外的城区(含新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铜山新区)。

新《办法》规定:“按车辆类型、停放区域,实行计次计时差别收费。”

在核心区,蓝牌照机动车计次收费标准为:停放2小时内(含,下同),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计时收费标准为:连续停放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黄牌照机动车计次收费标准为:停放2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计时收费标准为:连续停放超过2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3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6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在中心区,蓝牌照机动车计次收费:停放4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费。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25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黄牌照机动车计次收费:停放4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费。计时收费:连续停放超过4小时,每增加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24小时内连续停放最高收费50元。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在主城区,则维持现行收费标准不变。蓝牌照机动车计时计次收费:停放8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5元。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费。黄牌照机动车计时计次收费:停放8小时内,每辆每次收费10元。不足8小时按8小时计费。

增加便民利民条款

明确三级以上(含三级)医疗机构内设停车场,执行核心区收费标准,并免费停放30分钟;对进入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医疗机构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0分钟(含10分钟)的机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明确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音乐馆、体育场馆等停车场及敬老院等福利机构配套设置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收费标准以政府定价为基础可向下浮动,下浮幅度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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