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物业 业主:在“交或不交”的隐痛中纠结

物业之家 2011-12-29 10:01

“明年的物业费我一定带头交,还要号召身边熟悉的邻居都主动交起来。”近期,本报“问诊物业”系列稿件《物业主动“炒”小区的,近年来逐年增加》、《物业费收缴,和谐物业绕不过的坎》等陆续刊出,也说到了不少业主的心坎里。

就像家住府河名居2号楼的周停来在交物业费这件事上就有了新的认识。因之前拆迁补偿到的商铺规划变更与开发商产生矛盾,为了引起相关人士注意,周停来一气之下就在小区张贴了多张告示,甚至用旧沙发、旧床把7号楼的大门给堵上了,最后造成部分7号楼业主去“围攻”物业公司,甚至有人表示,“物业公司不好好管,明年开始再也不交物业费了。”

“看了你们报道,心里挺不平静的。回想起来,高正物业在小区服务的近一年时间,各项工作还都挺到位的,我实在不能因个人利益影响到整个小区的物业费收缴和正常管理秩序。”

一些纠结的声音:交或不交,很多业主在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的过程中仍在纠结

物业费收缴,最近成了不少业主内心的“隐痛”。交还是不交,其实对很多人来说,也一直在纠结中“挣扎”。

这两天,记者每天接到的十几通电话里,尽是业主无奈的声音:“这么贵的房子都买了,每年那点物业费也没有不交的理由,但各种问题,反映了很多次,物业没办法解决,开发商不愿出面,我们到哪维权,最后不得已才拒交物业费来‘对抗’物业公司,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在与业主的深入交流中,记者也把大家反映的问题做了归纳整理,让更多的人从另一面倾听到业主们真实而矛盾的内心。

声音一:“什么时候把房屋质量问题解决了,我就什么时候交物业费。”打进来的电话中,这是听到次数最多的一句抱怨。

家住虹景金桂园11幢甲单元的汤伯伯就被自家阁楼的漏水搞得心烦意乱。“年年修,年年漏,开始物业还主动上门,帮着联系开发商。现在换了物业,连问都不来问了。真不是想赖账,总要修好,让我满意,才能掏钱吧。”

而荣亨逸都小区1幢甲单位的王女士也对自己不交物业费的行为作了解释。“小区建筑质量一塌糊涂,就拿最近来说,电梯边上的瓷砖损坏,最后就用透明胶带凑合粘了一下,到时候掉下来砸伤人怎么办?我觉得这事物业该出面解决。”

记者点评:从业主反馈意见来看,开发商遗留质量、配套问题仍是大部分人不愿交物业费的症结所在。很多物业公司无法协调好其中的关系,最后干脆任其激化。其实遇到此类问题,业主有权追诉开发建设单位责任。

声音二:中央花园700多回迁户不交物业费,一直是让物业公司头疼的事。作为其中一名回迁户,戴先生也承认了问题的存在及给小区管理带来的不便。“其实就是没理由,大家还相当团结,只要一两户不交,所有人都会不交。”

记者在红梅附近另一回迁户集中小区也了解到,因集体不交物业费严重影响小区正常秩序,不少商品房住户甚至要求与回迁户隔离起来单独管理。

记者点评:近日从新北、天宁等区房管部门了解到,回迁户不交物业费的情况越来越多,而且均为集体行为,让物业公司感到无奈,甚至影响商品房业主正常生活。但这个社会问题解决起来的确不易。

声音三:新北区某小区一位周姓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他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小区现在在分期开发中,听说业主只需交物业费的80%,其余由开发建设单位贴补。可我把80%的钱交到物业那,他们却说从来没有这么规定过,一定要交全款才行。”

周先生认为,除了收费,在小区其它问题上,作为开发商下属的前期物业,也不是在替业主着想,而是处处听开发商意见行事,并与开发商互相推诿责任。

记者点评:记者从市物价部门了解到,分期开发小区在开发过程中,业主只需交80%物业费,其余20%由开发建设单位补贴。此外,无论是前期物业,还是之后入驻的物业,既然收了物业费就应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积极解决问题。

声音四:让家住聚博花园3幢的蒋先生不交物业费的原因,也是目前较难解决的一大矛盾。

蒋先生说,他家住3楼,今年突然发现1楼店面房开起了高档饭店。“2、3、4、5楼的业主意见都很大,交涉过好多次,虽然进行了些整改,但油烟味道仍然很浓。”

蒋先生表示,饭店老板也和他们商量过,替他们交物业费。“但我不同意,真不是在乎这点钱,而是如何把问题解决了。”

记者点评:遇到底楼商铺因开饭店而产生的油烟、噪音影响生活的问题,业主可先与商家协商自行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环保部门投诉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声音五:“物业将派专人在白天或夜间上门收费,直至收到为止!如因上门收费影响您休息也请谅解。”这段有些“强收费”意味的话突然贴在电梯口,让住在金鼎公寓的徐女士觉得很不舒服。

“我们这小区面积小,没绿化,就几个大楼管理员加上保洁,怎么能按1元标准收物业费,以前的物业公司收0.5元比较合理。”

同样的不舒服,新北府翰苑的陈伯伯也感受颇深。“到年底,物业为了收费,就在楼道分别贴了封口吻不算客气的收缴信和饱含赞美之词的感谢信,业主一反感,更不愿交费。”

记者点评:负责金鼎公寓的嘉乐物业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收取1元物业费是经物价局备案的,完全合理。“小区物业费收缴率一直不错,只有20几户不交,这无形损害了其它业主利益。”

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遇到不交物业费情况,物业公司尽量不要采取过激言语或行为放大矛盾,必要时可通过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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