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拆“对门镜”,屋主状告物业
物业之家
2012-06-14 15:52
物业之家讯:年轻的女业主姚慧(化名)入住商品房后,发现楼道中安装有一面镜子正对家门,认为该面镜子泄漏家庭隐私且不符合传统风俗习惯,要求小区物业公司予以拆除,遭拒绝后姚慧将小区物业科瑞物业公司告上法院。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一审判决对姚慧该诉请不予支持。
今年4月中旬,家住本市静安某小区的姚慧向法院诉称,入住后即发现楼道中安装有一面镜子,正距家门外7至8米处。通过这面镜子,他人可以在隐蔽部位看到自己家人进出情况,这给自己家人及家庭安全带来了隐患。姚慧还认为镜子正对家门,也不符合传统风俗习惯,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拆除该面镜子。
法院认为,因物品安置位置侵犯他人权益引发的纠纷,应当由物品的安置人或所有人承担责任。本案中的被告小区物业公司,既非该面镜子的安装人,也非该面镜子的所有人,仅承担对该面镜子的管理和维护义务,遂判决对姚慧之诉判决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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