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问题大家谈:业委会、停车位、沟通难成焦点

物业之家 2012-06-26 08:51

物业之家讯:福州日报近日推出“物业,想说爱你不容易”系列报道后,不少读者拨打党报热线83751111或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福州日报,向我们反映自己与小区物业沟通中产生的问题。本报筛选整理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并于25日邀请专业律师、福州市物业协会负责人等专家,对这些案例进行了点评,为广大业主支招。

市民陈先生:我家住在晋安区茶园街道某小区,业主们筹划成立业委会已近5年,一直未能如愿。成立业委会真的这么难?需要经过怎样的审批程序?

【专家点评】福建合众天成律师事务所李文捷律师:成立业委会其实并不难,满足以下条件便可成立:开发商刚交付的小区,只要入住率达到50%以上便可成立业委会;若入住率不到50%,可在交付使用2年后成立。

成立业委会理应由开发商带头组织,若开发商不提出,业主可自行提出成立业委会。首先要征得半数业主的同意,然后向社区提出成立业委会的书面要求。社区将申请递交给所在区房管局的同时,应对业委会候选人进行筛选。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业主的书面要求后,应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最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

市民刘女士:我们小区刚成立业委会,我是业委会成员,应注意哪些问题?

【专家点评】李文捷律师:业委会处理的都是琐碎、繁杂之事,因此业主入选业委会后的心态很重要。若业委会一心为业主利益着想、为公共事业服务,自然能满足业主的需求;若业委会成员有私人目的,容易导致业委会与业主矛盾加剧,使业委会与业主处于敌对状态,业委会作用就将丧失。

网友“停车真难”:我们小区是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较落后,停车位很紧张,很多业主将私家车停在绿地上,我们该怎么办?

【专家点评】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柯方龙:老旧小区的管理一直让物业公司很头疼。我个人认为,管理老旧小区,需要政府部门大力配合,政府应逐步加大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完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例如加强道路整改、建设等。其次,我建议相关物业公司向厦门等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城市学习。比如在收齐物业费的同时额外另收小额改造维修费用。

对小区乱停车的问题,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来处理,导致一些业主投诉无门。因此相关部门要采取合适的措施处理此类事情;对物业公司而言,可以增加绿化面积,改善小区环境。

市民林女士:我们小区的物业存在很多问题,多次沟通无效。作为业主,我们应该怎么办?

【专家点评】首先,业主不能通过拒交物业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像你去一家餐馆吃饭,你如果感觉餐馆的饭菜不可口、服务不到位,你可以选择下次不再光顾这家餐馆,但不可以拒绝买单。如果物业真的存在问题,可以通过业委会,督促物业进行改进。如小区没有业委会,可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商量是否终止与物业公司的合作。

采访后记:和为贵

最近一个月,本报推出了“福州物业管理现状调查”系列报道,引起社会各方关注。在采访中,经常有业主向记者反映,开发商与物业管理职责不清、物业收费不明不白、物业管理水平低、小区公共设施管理不善……

有好房子,还需要好物业,才能安居乐业。物业与业主之间应是雇佣关系,两者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该很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有矛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眼下很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由开发商指定,业主没有选择权。这好比是包办婚姻,矛盾自然少不了。

当然,我们在采访时,也发现不少物业公司与业主相处融洽。这让我们想起“万事和为贵”这句老话。我们期待有更多物业公司能与业主融洽相处,让社会和生活充满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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