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新建小区物业不再代收电费
物业之家
2012-09-10 09:32
物业之家讯:记者昨日从山西省电力公司获悉,从9月1日起,在山西省范围内实行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政策。这意味着,在山西省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物业不再代收电费。
长期以来,居民住宅小区供电工程由小区开发商投资建设、物业公司运行维护,存在建设标准偏低、用电安全隐患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脱节、出现故障责任不明确,电价政策执行不规范、“价外加价”问题严重,运行维护不到位、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社会各界反响很大。
为切实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解决居民用电中突出的矛盾问题,2010年以来,山西电力公司认真研究、积极争取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政策。经省物价局批准,2011年7月份开始在太原、运城、阳泉三市作为试点进行实施。
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试点地区实施效果看,新建小区居民实现了供电、抄表、收费、服务 “四到户”,“一户一表”的供电模式为推行阶梯电价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电价政策的透明度提高,政策执行的准确性得到保证,阶梯电价实施的效果更加明显。尤其是政策规定收取的费用,“用于新建住宅小区供电工程及现有住宅小区供电改造项目”,为加快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供了资金来源,推进居民用电“一户一表”进程,将会使更多的居民用户享受到优质供电服务。
据介绍,全省推广试行此政策,将全面解决困扰居民用电的难题,居民也将不受物业“断电”威胁。省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说,政策实施后,城市配网改造和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将统筹规划,大大节约有限的电力资源。同时,电网企业对小区供电设施实行全寿命周期的专业化管理,居民用电的安全性、可靠性将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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