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拟出台《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012-09-18 09:35

物业之家讯:在现实生活中,小区出现电梯不灵、屋顶漏水等问题的时候,却因为“双2/3”签名难这道门槛的存在,经常性地导致物业维修资金拨付困难。长沙市法制办今天发布了《长沙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望破解这一难题。

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张晖介绍,按规定,维修资金必须有“双2/3”业主(占受益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受益业主)签名同意才能动用。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提出了“应急维修模式”。在一些应急情形下,需要立即对物业项目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维修费用可以直接从相关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这些情形包括:1.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2.消防、电力、供水、供气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损坏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3.屋面、外墙防水局部损坏、渗漏严重;4.楼体单侧外墙饰面脱落,玻璃幕墙炸裂等危及人身安全;5.其它发生危及人身安全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在全国首创提出“一次性表决模式”,即“提前编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并经过‘双2/3’以上业主同意后,授权业委会在一定额度、一定情形和一定期限内使用物业维修资金,可依据相关审批程序,直接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需要业主再次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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