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取消物业收费政府核定和许可证制度
物业之家
2012-11-03 19:37
物业之家讯:今后,沈阳市物业服务收费价格要通过招投标竞争机制形成,取消政府核定和收费许可证制度。1日,沈阳市正式公布《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这为沈阳的小区物业管理、业主维权提供了依据。
《实施意见》规定,“要严格招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区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律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目前,新小区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今后,也一律要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也就是说,开发商自带的物业公司也可以不被选中。
目前每个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差异很大,多数的业主都希望明白消费。《实施意见》规定,今后,物业服务收费价格通过招投标竞争机制形成,取消政府核定和收费许可证制度。这就意味着物业费的标准由市场调节,质高价低的物业企业将会越来越多,业主最终受益。另外,规定要积极推行酬金制收费模式,物业服务费中的成本支出和酬金提取部分应当按季度向业主公开,也就是向业主“晒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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