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涨价谈不拢 物业连亏4年后撤出小区

华商报 2013-01-08 08:39

永丰公寓物业还是没能等到业委会成立,最终于1月4日撤出小区,永丰公寓小区一下显得混乱了。

2012年12月30日,本报A4版刊发《连续亏4年招架不住了物业公司公开请求“辞职”》,报道西安永丰公寓物业因亏损,希望小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商谈此事,否则就撤出小区。

“物业1月4日搬走了,现在小区没人管,没人看门,没人倒垃圾,大家没地方买电。”昨日,永丰公寓居民马先生说。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北广济街附近的永丰公寓。小区大门口的保安亭“人去亭空”,居民们在大门口议论纷纷。小区里,多个垃圾桶已满满的,桶旁也堆放着多袋垃圾。其中一个垃圾桶倒立放置,旁边贴的纸条上写着:“请业主自行将垃圾放到外面垃圾台。”原先的物业办公室也空了。

“物业没移交就走人了,很多居民不敢用电。”马先生说,有的居民因为没电,已搬到别的地方住了。

昨日,76岁的田先生说:“老伴生病在床,家里只剩50度电,我们只敢开客厅的灯。如果电用完,壁挂锅炉没法用了,家里会很冷,老伴咋办呀?”

在前物业办公室,有几名业主代表说,从物业提到费用问题,业主和物业就开过4次会。会上,物业提出涨幅中,多层收费提高70%、高层75%,但业主只接受50%,双方没谈拢。

2013年1月3日,还有几个单元的代表没选出,业委会也没成立。1月4日一早,物业搬走了。

昨日,搬走的陕西爱心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负责人孔先生表示:“我们的提价标准经过核算,绝没乱收费。另外,业委会还是没就绪,连一个业主代表负责人也没选出来,如果继续干下去,我们就发不起工资了。”孔先生说。

昨日,洒金桥社区惠书记表示,他仍在协调此事。社区记者任婷

律师支招

超过2/3业主同意可聘新物业公司昨日,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瑾说,根据法律法规,首先可让小区业主表决,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聘新物业公司;其次,小区成立业委会,然后招聘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后,物业和业主都要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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