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试点物业查验新规 明确交接前后责任主体
物业之家
2013-03-15 11:10
由于小区房屋质量缺陷、配套设施不全、规划与承诺不符等前期开发遗留问题,不少业主和物业公司矛盾突出。记者获悉,合肥物业承接查验新规目前已在老城区四个区以及经开区试点,预计下半年正式出台并在全市推行,届时将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一些小区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属于开发遗留问题所致,比如绿地、人造景观配套不完善,公共空间被变卖、占用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合肥市去年公布了《合肥市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实施细则》草稿并征集意见,目前付印稿已敲定。按照细则,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并备案。
开发商、物业公司须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内容包括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效、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如果在查验中发现问题,物业公司应书面通知开发商,由开发商及时解决。一旦交接完成,自物业交接之日起,物业公司就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义务。这样一来,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将予明确:在交接查验前,开发商负责前期物业,开发商就是责任主体;交接查验后,物业公司承接的将是经过查验、没有问题的物业,物业公司就是责任主体。
目前,合肥市已分别在庐阳、包河、瑶海、蜀山以及经开区各选择一个楼盘开展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对操作层面的一些细节进行完善与修改后,细则将于下半年正式出台并在全市推行。
收藏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593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01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146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006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386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0938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496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402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43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