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一小区物业主管因口角之争持刀砍伤31岁女业主

物业之家 2013-04-22 10:34

司法鉴定人员对伤者进行鉴定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为业主提供服务,谁知却因几句口角之争引发血案。16日,鄂州花湖东方华尔街发生一起惨案,物业主管持刀砍伤31岁女业主。

市民反映:物业主管持刀砍伤业主

市民周先生介绍,16日下午2点10分左右,其妻子小李在小区内与该小区的大汉隆城物业管理公司主管王某发生口角纷争。气急之下,王某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把菜刀,就向小李的头部砍去。一刀不解气,王某再次挥刀,小李右胳膊、右肩被砍伤,脸上也受了伤。

周围一些妇女和小孩被吓坏了,几名年轻男子赶上来制止,夺下了王某手中的凶器。王某随后逃跑。

小李入院后,脑部缝针四层。从左耳到右耳的刀伤,缝了几十针。

周先生说,王某系大汉隆城物业公司聘请来的物业主管,王某30多岁,是单身,一年前他与小区内另一女业主小孙谈恋爱,但感情不和,分分合合多次。小孙与小李是好友,平日里也谈及两人感情的事。一次,小李偶然看到王某发给小孙的短信,言辞中透出“谁破坏他俩感情,他就让谁一家不得安宁,穿草鞋的不怕穿皮鞋的”的意思。为此,小李十分气愤,认为王某指她挑拨两人感情,并与王某发生争执。16日中午,双方再次发生争执,遂发生血案。

物业说法:伤害事故是个人行为

17日,物业方派两个女孩到医院看望小李。物业管理方认为,王某与小李之间发生纠纷和伤害事故,是其个人行为,与物业公司无关,也不愿垫付小李的医药费。从17日起,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已拒接受害者家属的电话。

昨日上午,王某到鄂州花湖派出所投案自首。周先生一家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认为依程序王某或被判刑,王某单身无收入,判刑后也无力支付赔偿款。若是双方私下了结,王某还可以设法筹钱赔偿。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物业公司梅姓经理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记者提起此事时,对方立即说“我不清楚此事,现在有点忙”,就匆匆挂断电话。晚上7点多,记者再次拨通梅经理的电话,一名女性接电话后,称梅经理在开会,她不清楚情况,不愿多谈。

受害人家属:希望事情得到公平处理

小李受伤后,家里孩子没人照顾,7个月大的女儿被吓得直哭。小李的父母也从外地赶来黄石照顾女儿。小李的母亲说,小李受伤后身体十分虚弱,昨日上午不断呕吐。医院床位紧张,小李只能在走廊的病床上接受治疗。“大汉隆城作为一个大公司,出了事情却想撇开责任,实在令人气愤。”周先生说,王某与小李虽因个人纠纷而造成伤害事故,但王某属于物业公司聘用人员,且在工作时间内与业主发生纠纷及伤害事件,物业管理方难辞其咎。

此外,周先生及其家人对派出所民警的处理态度也感到不可理解。他们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伤者伤情尚未鉴定,民警就提出私了,太过武断。若是造成重伤,即使当事人想私了也是不允许的。“我们希望此事有个公平的处理。”周先生说。

昨日下午,黄石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人员来到黄石市中心医院,对伤者小李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于近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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