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取消楼层垃圾桶 超额垃圾排放或面临罚款
新华网
2013-07-03 21:08
记者从日前成立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分类中心了解到,分类中心将全面推行住宅小区“定时定点相对集中投放”的垃圾投放方式,取消设置在各楼层的垃圾桶,要求物业管理机构完善资源回收网点,增设装修垃圾、庭院绿化垃圾(包括家庭废弃的花卉)、大件垃圾(废弃家具)、有害垃圾等垃圾分类暂贮场所(点),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收运处理,这些队伍将通过招标或招募方式选取。
分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深圳将实行的垃圾排放指标制度,会将垃圾减量任务分解到各个区,核定各区垃圾排放指标,对超额部分,由区财政额外支付惩罚性垃圾处理费,并纳入“鹏城环卫杯”进行考核。
此外,深圳还将借鉴台北市、新北市的做法,研究制订垃圾费随袋征收试点方案,报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后,拟于2014年在全市选取1—2个街道办启动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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