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对省管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登记
物业之家
2013-07-11 15:00
物业之家讯:从7月15日至7月26日,陕西省物价局将对省管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收费进行集中备案登记。
备案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一、提供真实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二、提供经省物价局核准过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原表。
三、原未备案的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须提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须提供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规约)》。(曾按上述要求以不同单元、不同户型及小区总住户10%的比例提供过资料的单位除外)。
四、表格可在陕西价格信息网“网上办事”栏“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填报内容除法人代表、经办人须本人手签外,其他内容可机打。此表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印章。备案地点:西安市北大街99号西安中心戴斯酒店(二府街口正对面),咨询电话:029-87291134。备案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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