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把好物业管理“头道关”

中国政府采购报 2013-08-02 10:07

从8月1日起,浙江省省本级、杭州市各采购单位的小额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将外包给43家定点供应商,供应商名单已公布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这是浙江省省本级首次尝试对小额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定点采购。

据了解,浙江省省本级和杭州市各采购单位凡年度采购预算金额在8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物业服务项目,须在已公布的入围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取,定点有效期从今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此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物业服务范围除了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等8项基本服务以外,每家供应商还各自列出如学生宿舍管理等最少5项、最多达22项的特约服务项供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酌情选择。

而对于各方较关注的价格,本次小额物业服务项目实行单价与总价双重最高限价采购。单价最高限价即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杭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商城”上公布的物业定点采购价格,为入围供应商在提供定点物业服务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服务,之后还可与定点供应商依据网上公布的投标报价进行议价和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总价最高限价即不能超采购单位预算金额。据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采购单位对特约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人员另有要求,可以根据“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费用选配表”与定点供应商进行谈判,但物业费合同总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预算金额。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目前市场上物业管理水平、服务项目、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存在较大差异,采购单位在提出适合本单位的物业服务采购需求上存在不少困难。因此,政府采购监管处通过入围方式对供应商设置基本门槛,在入围招标过程中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方案、实施能力、人员组成、以往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为采购单位把好“头道关”,让真正有能力承担服务的公司参与竞争。

实行物业服务项目定点采购管理,更重要的目的是研究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和扩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这也是将小额物业管理服务纳入定点采购的初衷。该负责人表示,购买物业管理服务其实也是行政后勤工作的社会化改革,将政府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交由市场来做,改变原有模式,变养人提供服务为直接购买服务,优化了资源配置。同时,定点采购的模式节约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双方的时间成本,切实提高了采购效率。浙江南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多年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第一次通过入围方式参与物业服务的采购活动。除了形式新颖外,确实节约了很多时间,这使其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物业服务方案的设计和提供优质服务上来。

据了解,针对服务类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相对较难的现状,浙江省财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定点物业服务供应商的履约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核及监督检查。并根据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及采购单位满意度调查结果等,对定点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同时,考核、监督检查结果及供应商的增减情况等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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