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住宅区物业管理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

物业之家 2014-03-05 00:07

近日,包头市住房保障局委托包头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对包头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采用电话访问和入户访问两种方式,按人口分布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3000户,其中电话调查1400户,涉及全市所有旗县区,入户调查2000户,涉及市五区。

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满意度为69.54%,调查结果较去年提高了10.44个百分点。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满意度较高达到80.26%,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满意度仅为44.80%;高、中、低档住宅小区及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度分别为94.29%、76.80%、42.55%、51.69%;有物业的住宅小区中对保洁、保安、绿化维护、公共设施维护各项服务的满意度分别为80.33%、74.48%、76.71%、73.61%;在对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方面,33.56%的居民认为物业企业提供服务需要付费、33.80%的居民认为物业企业应提高服务质量、19.50%的居民认为物业企业应明确服务内容以及标准、6.07%的居民认为因为我对服务不满意缓交物业费、5.03%的居民认为因为我对物业投诉解决不满意缓交物业费、2.04%的居民认为我经济能力有限付不起物业费。

总体来看,包头市住房保障局三年来通过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年活动,从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入手,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度较2012年有了较大地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距居民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尽快完成全市范围内四级物业管理体系构建,大力推行住宅物业项目分层次管理,全力提高我市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用真诚去赢得更多居民的认可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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