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事故频发 业内人建议在住宅中强推电梯保险

物业之家 2014-09-21 16:02

近年来,随着高层楼房越来越多,电梯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9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启动了“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电梯安全再次成为公众聚焦的热点话题。记者就此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多数新建小区的电梯均处于“带病”上岗状态,由此带来了一系列安全问题令人忧虑。对此,业内人士建议,可以参考广东、江苏两省做法,尝试在住宅中强制推广电梯责任险。

1 新建小区电梯频繁“生病”

在天桥区一住宅小区,业主段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被困电梯里的经历:“那天我下楼去接女儿,进了电梯刚按下1楼按钮,就听到咣的一声电梯从27楼掉到了22楼,当时后背一阵钻心的疼,接着就动不了了,过了很久消防官兵才用扩张器打开电梯门把我救了出来。”

与段女士有同样经历的,还有家住高新区的李先生,他告诉记者,小区入住一年多,平时电梯就经常出现异响,有的时候电梯门长时间关不上,还有一次因为停电把人困在里面了。

记者随机走访了省城10个小区,其中7个小区的业主反映电梯出过问题,而这7个小区中有5个为新建小区,多数入住不超过两年,最集中问题是电梯门关不上、停运、突然下降等。

新建小区电梯为何频繁“生病”?业内人士认为与业主装修时的不当行为有很大关系。一电梯公司维保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很多业主为方便搬运装修材料,会用一个物体把电梯门挡住,其实这样最容易造成检测故障,长久下去,电梯门就关不上了。“另外,运输水泥沙子时,灰尘、颗粒掉进缝隙也容易导致电梯停止运行。”

除此之外,个别开发商恶意打压价格也是住宅电梯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住宅电梯的使用都要经过购置、安装和维保运行三个环节。在电梯购置这一环节,个别开发商恶意打压价格导致电梯配置不过关是致使运行过程中隐患重重的重要原因。

采访中,某品牌电梯经销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这个行业竞争很激烈,所有生产厂家都想更多地占有市场份额。在开发商拼命压价的情况下,电梯厂家为了确保有钱可赚,也只能选择降低配置等方式应对。这样一来,无形中就降低了电梯应有的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

2 追责无果三方各执一词

走访中记者还了解到,物业费用过低、缴纳不及时,也是造成电梯安全问题的主因之一,特别是老旧小区非常突出。而针对电梯出了问题没人修的难题,物业公司、业主和维保单位各有各的说法。

在多数物业企业看来,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其实侵犯了其他已缴费业主的权益,但对此他们几乎“无计可施”。“很多电梯故障源于不文明的乘梯行为,造成伤害后却找不到人负责,也没有法律支持去追偿。”

同样,对于没有切实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的物业企业,质监部门也陷入“无章可循”的执法困境。

而对于拖欠物业费,业主也有话要说。一高层住宅小区业主李女士表示:“小区电梯动不动就困人或者停电,都没见物业或者电梯维保单位来负责,我们使用者的权益谁来保护?”

电梯维保单位也有苦衷,在现行法规下,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特别是如果物业不及时支付维保费用,导致无法履行维保义务,一旦发生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时,责任往往难以界定。

3 加大电梯责任险推广力度

正是因为责任难界定,赔偿难到位,电梯事故才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一年,我市便有280余起电梯事故

发生,投诉数量急剧增加。为此,我市成立了电梯安全运行监控中心。

记者了解到,新成立的监控重心能够实现电梯困人拨打救援热线,由电梯维保单位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在维保单位不能及时赶到时,调度最近的应急救援部门实施救援;根据故障、救援情况进行各类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可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困人自动报警,承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开展应急救援进行指导。

通过向社会发布电梯安全状况信息,发挥社会监督和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督促相关单位主题责任落实,促进安全监管模式的创新,提高电梯安全管理的实效性。

此外,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建议,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应当纳入商业责任保险范畴。“可以参考广东、江苏两省做法,尝试强制住宅购买电梯责任险。引入保险机制,不仅提供了赔付保障,还引入了维保质量第三方监督,提高了安全系数。”

据了解,早在2012年8月,山东保监局与省质监局已下发通知,“引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和产权所有者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倡导和鼓励”生产单位投保。但到目前为止,参保的住宅电梯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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