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催业主交付拖欠费用使上硬招?

河池日报 2014-12-16 13:23

河池市城区中山苑居民周先生在宾馆居住快两个星期了。他说,他不是土豪,没那么多钱长住宾馆,也不是为了追求新奇刺激在宾馆短住,而是家中被物业停水了。中山苑商业楼住户有多位业主遭遇和周先生一样的尴尬,从11月27日开始,许多业主的家中都被物业停水,只好回到老房子、宾馆居住或向亲友求助。

中山苑物业称,部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水电费近两年了,公司垫付压力太重了,只好采取断水措施催缴。被停水的业主称,他们并非想做“老赖”,而是这几年来物业服务不到位,令他们相当失望,不愿意全额照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对此,中山苑物业、部分业主就此事双双告上法庭。

“被停水的业主,从2012年开始,就没交过物业费、水费,都是物业垫付,压力非常大,不得以停水催交。”中山苑物业一位工作人员说,中山苑商品楼有480多户业主,有约100户业主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水费、共用电费、电梯维保费、日常维护费、物业服务费等费用,多次催缴无果,相当头疼。为了不影响业主的生活,保证小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物业公司一直正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代为垫付水电费维修费,到目前为止,上述款项垫资总额已达2万多元。

周先生说,他们并非想做“老赖”,而是入住以来,物业的服务令他们相当失望。小区安保工作不到位,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小区的电摩托车经常“不翼而飞”,小区的电梯、水管等设施坏了维修不及时等。按照约定的物业服务协议,他们感觉根本没有充分享受到。“物业服务有折扣,物业费缴纳也得相应打折扣。”他认为。

“小区的公共水电费公摊费不合理,还没入住,就开始计算。而且公摊费过高,物业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完全按照全额支付,交得不爽快。”被停水的住户覃先生称,就缴费这事两者矛盾升级,他们已和物业对簿公堂,目前案子审理正在二审中。“最终裁定还没生效,缴纳多少是个问题,所以拖着没缴纳,物业没权利因此停水。”

也有部分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不该全额支付物业费。他们认为该等法院判决生效再交物业费,目前愿意缴纳拖欠的水费,希望物业正常供水,但遭到物业拒绝,令他们相当不解。

中山苑物业解释称,由于垫付金额过大,严重影响物业公司正常运营,依照《中山苑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对经多次催缴仍拒绝缴纳的业主进行停水催缴,直到费用缴纳为止。水费、公用电费等由物业服务公司代收代缴,是物业服务费用以外物业服务公司额外提供的一项无偿服务,并非《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义务。业主未缴清所有拖欠的费用,物业公司有权不提供垫资代缴水电费服务。“物业公司已尽心尽力为业主服务,没有十全十美的服务,也没有免费的午餐。部分业主以此为由不缴费,实则是在吃‘霸王餐’!”中山苑物业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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