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379家物业公司将接受动态监督考核

北方新报 2015-06-14 16:00

记者6月10日从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处获悉,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推进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月15日起,将组建4个检查组,对全市600多个小区的379家物业公司进行网格化检查,历时4个月半。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前在呼和浩特市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在呼和浩特市完成备案的外埠物业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须参加此次资质动态监督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企业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包括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质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物业服务项目类型及管理的各项物业面积;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有无降低服务标准;有无超范围、超标准乱收费行为;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双方没有续约或在业主或在业主大会解聘后是否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中环境卫生是否达标;在服务过程中有无重大投诉、整改不力造成群众上访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等27项内容。

据介绍,此次物业服务企业动态监督考核实行12分制,根据动态监督考核年终积分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年终积分高于10分的企业为优秀,年终积分为4~9分的企业为合格,年终积分低于4分的企业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视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降低物业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处罚。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