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费物业广播催讨 一纸诉状告物业上法院
近一年来,住在嘉定区江桥镇某小区的孙先生每天回到家中都有点头大:“整整一年了,物业公司为催交物业费,小区广播每天都频繁播报欠费名单,既扰民又有损业主名誉。”前段时间,孙先生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犯名誉权。
“播报语气生硬,感觉很不好”
2014年6月起,孙先生所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开始用广播催收物业费,每天重复播报数十次。“自己家的门牌号像黑名单一样在小区里被反复播报,而且播报语气生硬,让人感觉很不好。”去年11月,部分被催交物业费的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冲突,最终在派出所民警调停下,广播催费的情况暂时停止。可没过几天,长长的欠费名单又在广播中每天响起。
为何部分业主不愿交物业费?为何物业公司要这样催交?原来,这是个动迁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有着各种纠纷。尽管物业公司对按时交清物业费的业主有充电宝等小奖励发放,但收效甚微,遂出此下策。
今年5月,孙先生和物业公司相关人员交涉,要求停止广播催费方式,却遭到拒绝。一怒之下,孙先生查到物业公司注册在普陀区,便向普陀法院递交诉状,认为物业公司广播催费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
物业允诺对催费方式进行整改
“我们接案后觉得这事比较罕见,如处理不好容易引发其他矛盾。虽然涉案小区不在普陀区,但我们还是决定前往实地调查。”普陀法院诉调中心法官告诉记者。调查下来,物业公司用广播催交物业费的行为确实存在,且多数业主都觉得很烦。物业公司表示,催交物业费是公司的职责,广播内容属于友情提示,播放也有固定时间段,不存在对业主的侵权。
这样的行为,到底是友情提示还是侵权扰民?诉调中心法官表明态度:无论如何,物业公司应该将业主的感受放在首位。只有先行改变催交物业费的方式方法,才有助于真正解决问题。在法官的多次走访和调解下,物业公司作出保证:对广播催费行为进行整改,减轻播放音量,将每日播放改为双休日中午和傍晚各一次,每次播报六遍,并修改播报内容,让播报语气更缓和,减少对业主的影响。
看到物业公司的诚恳,孙先生也表示愿意接受,并向法院提出撤诉。案子解决后,法官前往小区进行回访,业主普遍反映能够接受法院对案件的这一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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