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贴广告 被抓了还打人

扬州物业网 2014-10-08 08:30

近日,市民蒋女士来电称,花瓶苑小区北门附近发生打斗。原来,一男一女在小区内贴小广告,被一名保安抓个正着,两人将保安打倒在地两次。后来附近居民围过来不让两人离开,保安女儿也被两人推倒在地。

现场

小广告引发肢体冲突

近日,记者来到花瓶苑小区。小区保安殷先生告诉记者,当天下午3点左右,他看到一男一女都在35岁左右,正在小区内张贴小广告,便上前让两人清除掉。其中一人撕下一张刚贴的小广告后便要离开,殷先生要求两人把小区内所有小广告都清除掉再走,两人一边谩骂殷先生一边要强行离开。殷先生拉住其中一名,发小广告人便对殷先生动手。

殷先生女儿告诉记者,她赶到后,听说父亲被打了很气愤,就上前说理,谁知话音刚落,贴小广告的人不但骂她,还把她推倒在地,膝盖被擦掉一大块皮。这时两人又想离开,很多居民都围着不让离开,一度发生肢体冲突。

疑问

打了人为何不赔偿?

一名李姓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人见不清理无法脱身后,居然主动选择了报警。民警赶到后,让两人清除了他们在小区内贴的小广告。李姓工作人员说,当时还有一包未张贴的小广告在居民手中,居民要求当场销毁,出勤民警称他们无权销毁,带着两人离开了现场。

殷先生女儿称,自己被推倒腿部受伤,向民警提出要去医院检查,但民警称他们也打人了,双方受伤都不是很严重,各自看各自吧。她认为如此处理不太合理。

一位在场市民告诉记者,他们认为这种处理结果很不合理,乱贴小广告本来就是违法的,而且还打了人,怎么能这么草草处理,没有任何处罚?

律师

需全面调查后再处理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辖区派出所了解此事,值班民警以没有上级机关采访介绍信为由拒绝了采访。

对此,江苏法之泽律师事务所庄志明律师表示,乱贴小广告的处罚权在公安部门,因此居民要求当场销毁小广告是没有根据的。居民和物业只能要求或请求贴小广告的人进行清除,在清理小广告过程中,如果对个人或公共物品造成损坏,那么谁损坏谁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通过公安部门或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在冲突中有人受伤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庄律师称这种问题相对比较复杂,因为当时的具体情况不能听一面之词,应该由公安机关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后再作处理。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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