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交接工作何时了?

扬州物业网 2014-11-26 08:30

【市民反映】

近日,骏和国际公馆小区的业主在市长寄语上反映,该小区的前期四川悦华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于2014年6月13日签定《骏和国际公馆退场协议书》,《骏和国际公馆退场财务移交情况说明》。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前期四川悦华物业公司要于2014年7月30日前向骏和国际公馆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管理资料、财务账册及其他相关事宜。然而,直至近日,小区物业交接工作仍面临重重阻力。虽然,业主委员会以极大的耐心多次劝说前期四川悦华物业扬州分公司抓紧时间,合理移交相关物业工作,但该物业公司对此一直在拖延时间。目前,新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很难转入正轨,许多业主对于新旧物业的交接问题表现出极大的不满。

【部门回应】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并可以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经了解,在开发区房管局和所在地社区的协调下,双方就骏和国际公馆物业服务的交接工作已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正在进行交接。目前主要是一些经济纠纷阻碍了物业交接工作的正常进行。开发区房管局对此一直在与相关方面沟通协调,力求早日解决这一问题。

来源:市长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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