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车库不让停,只能停在收费车库? 业主:不合理
扬州物业网
2014-12-01 08:30
【市民反映】
近日,有业主在寄语市长上反映:广福小区内虽设有地上车位,但物业人员表示,这是给走亲访友的外来人员提供的流动车位,让小区内业主将车停放在收费的车库内,车库的租费为2160元/个·年。另外,物业公司的车库收费标准并没有向小区内全体业主公示,该业主认为小区物业公司的做法不合理。
【部门回应】
根据该业主反映的情况,物价局相关人员已对广福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经了解,广福小区为拆迁安置小区,共有约1900套住宅,而小区地上车位只有97个,仅能供外来车辆及商铺车辆临时停放。目前,该小区物业公司正对小区车辆进行调查登记和地下车位划分,尚未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和收取停车费用。之后,物业公司将要收取的停车费用为180元/个?月,包括停车服务费和租金。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采取租赁方式,出租绐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小区物业公司如正式收取上述费用必须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可请小区内业主共同监督。
来源:寄语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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