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家地板被泡,谁该负责?

扬州物业网 2015-01-09 08:30

【事件回顾】

几个月前,家住石油山庄西区8-108的张先生家里由于水管堵塞致水回流家中,引起家中地板被泡,家具受潮,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张先生要求赔偿,但是关于如何赔偿却一直没有定论。

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几个月前,工作人员巡逻小区时,发现有水从张先生家中蔓延至地下车库,于是立马联系上了张先生一家。待张先生赶回家后,发现家里的地板已经被浸在水下,家中的家具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了损坏。在家中情况处理好之后,张先生要求物业以及楼上业主给予相应的赔偿。

对于为什么水管会堵塞,物业人员介绍说,石油山庄已经建成7—8年了,可以说有一定的“年纪”。小区水管堵塞的情况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一是开发商在建设时所用的管道的直径比较小,楼上住户较少时管道直径过细所引发的问题还不会凸显出来,但随着楼上住户的增多,用水也相应增多,管道太细,用水便来不及排出回流至业主家中;二是楼上部分住户的用水习惯问题,部分业主将各种杂物直接排入管道,这些杂物会黏在管壁上,直接影响了管道的下水速度。

协调现场

【如何赔偿各有各的说法】

那么到底张先生的损失应该怎样赔偿?物业人员表示由于涉及到楼上好几家的住户,所以协调起来十分困难。

记者了解到,张先生一开始要求楼上住户与物业原价赔偿损坏的家具以及事后装修的费用。但对于这样的赔偿要求,楼上住户均表示不能认同。经过协调,张先生同意自己承担1万元,让楼上住户与物业共赔3万元的损失。可是张先生这次的赔偿要求依旧没能取得大家的共识。

物业人员告诉记者,由于石油山庄居住的大部分业主都为石油公司的职工,此次事故中涉及到的楼上的很多户主也都是石油职工,且在外地工作,所以物业人员要把楼上户主全部聚集在一起十分困难。几个月下来物业公司开了两次协调会,但是协调的结果都不尽如人意。

目前,楼上的几户业主都表示这次事故与自己无关,不愿意赔偿,同时认为这次的事件中,一楼的业主张先生自身责任也很大,由于其在外地上班,长期不在家中居住,所以没能第一时间发现水回流到家里,不然也不至于会有这么大的损失。物业则表示下水道堵塞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人员已经尽了疏通下水道的职责,所以物业公司也拒绝赔偿。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先生自然不满,所以三方一直僵持着。

【谁对谁错依据法律最靠谱】

张先生是受害方,要求赔偿无可厚非,但是怎样的赔偿才是最合理的,记者也询问了有关部门。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类事件的赔偿关键看水管堵塞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配建的管道管径不达标引起的,应由开发商负责,配建的管径标准可向建设局或规划局查询和反映;如果是由于物业公司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清掏、疏通造成的,物业公司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都不是上述原因,仅仅是因为用水习惯的原因,应由共同使用这根排水管道的业主一同负责。在这起事件中,水管堵塞既是由于水管管径过小,也与业主用水习惯有关,这到底如何赔偿,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有信服力。(物业网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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