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通道频被占 消防车都进不了

扬州物业网 2015-06-29 08:30

【市民反映】

近日,有市民反映,翠岗小区紫薇苑、秋雨新村等小区部分消防通道被车辆占用、堵塞,不仅妨碍居民出行,还存在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关注。

【记者探访】

昨日,记者赶到紫薇苑进行探访。不少车辆停靠在小区主干道上,还有两辆车停靠在17幢东侧,而17幢楼的墙壁上有“应急通道”的标志。

小区居民介绍,经常有居民将汽车停在应急通道。据了解,2010年9月2日凌晨,该小区一出租房失火,失火楼层是5楼,因为小区道路两旁停满了私家车等原因,两辆消防车无法到达火灾现场。

有居民表示,小区消防通道被占现象并非个案。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另外几个小区,均发现类似情况。在秋雨新村,记者看到有许多车辆停靠在小区道路两侧,特别是在24和27幢、25和28幢、26和29幢之间,使得小区楼幢之间的道路变得狭小,仅容一辆私家车通过,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过。记者了解到,该小区物业所划的车位只是单侧停放,目的就是不允许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此外,得月苑、东方百合园小区也有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占用的现象,其中得月苑小区主要干道夜间停满了私家车。新庄新村为了防止车辆占用消防通道,不得不在住宅楼入口处设立障碍物。

对此,一些小区的保安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制止车主不要将车停在消防通道,但有的车主就是不听劝阻。物业管理公司人员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劝说。

【部门回应】

对此,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情节较轻的,责令违法单位当场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个人行为的话,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该负责人说,居民发现消防通道被占可拨打110或119举报。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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