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小区发生被盗案,物业公司受处罚

齐鲁晚报社 2017-10-09 22:09

10月2日,我市5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受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起因就是小区盗窃案的发生。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民警杨俊广介绍,今年8月份以来,辖区内长江路、中山路、长沙路等多个小区发生多起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该局视频便衣侦查中队联合车站派出所通过调取案发地周边监控,结合“天网工程”监控比对查控、串并分析锁定嫌犯,并于9月27日将嫌犯李某、李某某抓捕归案。

车站派出所民警朱堃介绍,李某、李某某是“发小”,李某长期从事电动车修理工作,对电动车构造较为熟悉,他也知道偷电动车电瓶“来钱快”,便叫上李某某一起“发财”。作案过程中,李某某“放风”,李某则实施盗窃。一个多月以来,两人结伙在市长江路、中山路、长沙路的5个小区内疯狂作案,盗窃电动车电瓶百余块,变卖后被两人挥霍。

在办案过程中,民警发现涉及的5个小区都存在小区物业管理比较混乱、无完善防控巡逻制度、监控覆盖不到位等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的问题。10月2日,市公安局开发区治安大队根据《行政处罚法》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有关规定,当场对5家小区物业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治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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