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小区物业办公室被卖 开发商却联系不上

物业之家 2011-08-21 16:40

近日,海口汇隆广场使用了6年的物业管理处办公室突然被告知已于数年前出售,房屋业主持房屋产权证前来向物业讨房。由于没有新的办公地点,物业将面临无“立足之地”尴尬境地,这也将给近400名业主带来诸多不便。

物业办公室被告知已出售

19日中午,海口汇隆广场的物业办公室了挤满了人,原来是为了“争夺”这间已经使用了6年的物业办公室。

海南昌茂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隆广场管理处杨主任告诉记者,2005年夏天,他们物业公司就开始在这个办公室里办公,但今年7月份的时候,却突然有一名钟先生,拿着这间屋子的房产证前来“讨房”。

“他说房子在2005年的时候已经卖给他了,但我们一直都被蒙在鼓里。”杨主任说,现在钟先生要求他们搬出去,“我们也不知道该搬到哪里去,总不能让我们去别的地方办公吧?我们认可他对房子的产权,可开发商迟迟不现身,我们物业也很无奈。”杨主任说,事件发生后,开发商一直没有出面协调,这让他们很着急。

业主转让发现房子被占用

业主钟先生告诉记者,物业管理处现在所使用的房子,是他2005年在汇隆广场开盘时就购买的,并于2007年8月拿到了该房的房产证,但直到现在一直未曾使用。

“最近我想转让出去,才发现原来我的房子一直被物业用着。”钟先生说,他要求物业方尽快更换办公地点,但至今未果。

8月19日,龙昆南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对双方进行了协调。警方建议物业公司尽快搬出此房屋。

开发商联系不上

据了解,《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服务用房,但最低不少于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那么,汇隆广场的物业服务用房为何早在几年前就卖了出去?记者试图联系汇隆广场的开发商海口中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但是其公开的电话已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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