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物业如何建设美好家园?

物业之家 2012-05-10 19:13

在业主按规定交费后,建设美好家园的主要责任应在物业公司,当然业主也应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自律,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正常工作。物业公司不应以部分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为由,拒绝为已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服务,或者拒绝维修公共设施。部分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公司首先应检讨自己,对于恶意欠费的业主应善于应对,比如公示等,不应转嫁矛盾。同时,业主希望物业公司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能够固定一些,不要频繁换人,致使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员工总是处于一种陌生状态,这样不利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建立融洽、和谐的群企关系。

物业观点

业主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物业费,这是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前提,如果没有这个前提,美好家园只能是“空中楼阁”。在业主正常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应按相应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如果业主对于服务质量有异议,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反映问题,物业公司一定妥善处理。

由于近几年物价的不断上涨,物业公司的支出成本也在不断上涨,可是物业费却一直未变。物业公司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及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物业收费标准,以便适应市场经济。由于多年来物业费始终未变,许多物业公司已经捉襟见肘,所雇用工作人员的工资一直偏低,很难引进较高素质的员工,这也是广大业主不满的原因之一。

如果政府相关部门考虑到维护物价稳定等因素,不能提高物业收费标准,还希望政府能够适当投资,缓解物业公司所面临的巨大压力。

政府观点

建设美好家园的基础是全体业主的积极参与,选好业主委员会,代表大家行使管理权,与物业企业签订一个更利于小区物业保值增值的服务合同,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同时业主自身也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该立足于企业长远的发展,夯实基础,转变理念,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既要按照服务合同内容履行企业的义务,也要多方参与小区的文化建设,共同促进小区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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