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晋江各小区137名业主因拒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

海峡都市报 2015-04-17 11:19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住建局房管科获悉,2014年以来,晋江各小区因拒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的业主有137人,经过晋江市法院及各法庭的调解或审判,目前大部分案件已经解决。

晋江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晋江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有多种多样,除个别是因业主缴交物业费意识不高外,不少是因为不满意物业服 务,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所引起。晋江市已通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等方式,要求相关部门督促晋江各物业企业切实提升服务意识,提高物业业务技能,加大物业 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主动作为提高业主满意度,促进业主自觉缴交物业费。

此外,住建部门也提醒,物业公司如果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物业服务,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则可通过相关职能部门或法律途径维权。(记者 赖自煌 通讯员 张剑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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