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出台物业服务新标准 物业服务按三级标准划分

物业之家 2011-07-19 16:56

物业之家PM86.com讯:昨日记者从陕西省住建厅获悉,我省试行了8年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指导标准完成了历史使命,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已于近日出台,标准中增加了对服务的环境绿化、环境质量的详细要求。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增加对环境质量详细要求

新修订的《标准》,由高到低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服务等级,级别越高,表示物业服务标准越高。各等级标准均由“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等六大项内容组成。同时,标准中还增加了对服务的环境绿化、环境质量的详细要求;对原标准中一些抽象的条款修改为具体的可操作条款。

执行不同标准应质价相符

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本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物业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执行不同等级的服务标准,应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

物业服务价格参照标准约定

据了解,作为政府的服务指导标准,这部标准主要用来调解物业服务企业与住宅小区业主之间有关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服务标准的关系,是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等普通住宅小区的指导标准。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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