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湘的私搭乱建事件谈起

现代物业杂志 2016-12-30 14:22

李湘在别墅私搭乱建的事已经闹了两年,自2005年10月,她的装修工人就在别墅搭了两层的阳光房,另外又盖了一间平房,还把窗户拆改为门,可以说“为所欲为”。据说,2006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城管大队还向李湘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遭到李湘的拒绝。(以上资料来自《新京报》2007年9月25日A11版,作者:陈俊杰)

买别墅私搭乱建 李湘被判拆除违建

物业公司把李湘告到法庭,要求李湘拆除违法建筑,朝阳区法院支持物业公司的请求,李湘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

一个有钱人可以花上千万买一栋别墅,但对自己有什么权利、责任、义务却一无所知。比如李小姐,难道她就不知道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如果你私搭乱建了,那别人也这么干,小区不就成了大杂院?你花上千万买的产业不就成了垃圾?美国芝加哥左岸社区有一个著名的例子。这个地方20世纪60年代是富人区,后来,这些富人开始私搭乱建,破坏了整个地区的风格,10年后,那些有品味的有钱人开始搬走,新富裕起来的黑人开始搬进来,他们搬进来以后,更加肆无忌惮地私搭乱建,最后,整个地区的所有富人都搬走了,这个地区成了一个贫民窟。自那以后,美国立法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私搭乱建,你就是改变房屋外面的颜色都不行。在好莱坞就有一位影星把自己的房子从白色涂成了红色,邻居一纸诉状告到法庭,没有二话,你恢复原样,而且要巨额赔偿邻居的精神损失。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人们不敢轻易违法的原因。因为,违法的成本太大了。

我们这儿呢?李湘的私搭乱建问题两年都得不到解决,告到法院,判了,人家李小姐不服。为什么?她的律师竟然认为物业公司管不着。这就相当于一个人犯了法,管理机关来了,他居然说:你管得着我吗?一个成年人,一个名人,难道您把自己入住时签署的公约、物业管理合同当儿戏吗?您对自己的承诺根本就无所谓吗?您对自己的行为给邻居带来的精神损失和整个小区造成的破坏就无动于衷吗?名人的社会责任在哪里?名人应当给社会树立一个什么榜样?大家看看,全中国有多少漂亮的小区正在因为这样的行为而糟蹋成大杂院、贫民窟!

对于如此明目张胆地违反规定,我们看到,在过去的两年中,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不作为,执法部门也软弱无力。在这种情况下,善得不到维护,恶大行其道,使可怜的物业公司不得不走成本高昂的诉讼程序。最后,是否可以强制执行还是问题。

今天,为什么大家都善恶不分?根本原因在于整个行政、司法体系落后于现在的物质发展。如果物质发展了,行政、司法体制跟不上,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像一个农民突然有了一辆奔驰车,你既不教他怎么开,也不让他学交规,就告诉他,“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就放心大胆地开吧。其结果是什么呢?汽车不是给人的生活提供方便的工具,而是成了杀人工具!

改革开放三十年,房地产发展也有十几年了,到今天,业主私搭乱建,装修拆承重墙的基本问题都解决不了,物业公司的管理权威就是树立不起来,业主就是没有“公民意识。”这些已经成为今天小区长治久安的最大隐患。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加强立法,尽快找到解决小区业主私搭乱建等问题的有效办法。

最后,我要向仁必德物业公司的管理层致意!你们的专业精神将为你们赢来荣誉。业主选物业公司就要选这样的,敢于负责任,把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看成是公司利益的好物管!那些只会笑,强调服务,不管理的物业公司大家要敬而远之。因为,你们早晚会发现,这样的物业公司在几年后,会把小区服务成一个大杂院!最后倒霉的是全体业主。

(原载于《现代物业·新业主》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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