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物管投诉3年增4倍 合理划分业主、物业、政府权责是关键

新华日报 2015-04-01 10:48

2011年至2014年,南京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受理物管类投诉从6205件激增至34448件,3年增加4倍多。3月31日,南京市人大“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举行别开生面的网谈,8位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和网民围绕即将展开的住宅物业立法展开热议。

“多数物业只知道要钱,钱到手后服务跟不上,小区的广告收益也从来不公开,暗箱操作。”在讨论中,网友关于物业的吐槽颇多。秦淮区物价局局长王真理回应,根据现行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政府指导价不能及时调整变动,南京目前实行的价格还是2006年的,企业在前期物管阶段靠物业费收入无法平衡成本。应建立起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收费调价机制。”

“业委会成员纯公益性质的工作方式不符合市场经济下按劳取酬的基本方向。建议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物业服务费标准等因素,指导业主确定业委会工作经费预算。同时,业委会也应将工作经费预算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秦淮区洪武街道龙王庙社区党委副书记徐水兰说。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起草组负责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广华认为,“从前期调研情况看,南京住宅物业管理存在三方面矛盾,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业委会、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矛盾。合理划分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政府三者间的权责义务是《条例》的关键。”(鹿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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