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试行出租屋"托管"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08-06-12 10:01

东莞:试行出租屋"托管"

为了探索对出租屋的有效管理方式,经东莞市政府和东莞市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管理办公室同意,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公司东莞分公司推出了出租屋"出租委托物业公司代管(简称托管)"新模式。

该办法共在莞城、南城、长安、虎门、石碣等8个区(镇)进行了试点,试点为期3个月,全市分为四种不同类型的探索管理经验,对集中型的出租屋实行封闭或者半封闭式管理(即围院式管理);对分区型的出租屋实行分类式管理;对小作坊、小商铺和小娱乐场所棍合型出租屋实行综合式治理;对房地产出租屋实行物业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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