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调整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的营业税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11-07-15 14:0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调整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的营业税
根据近期会员企业反映酬金制项目的代管物业服务资金重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马上组织人员与会员单位了解实际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于2011年3月向市地税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递交了《关于向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企业不当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情况反映》,建议两部门研究免征实行物业服务酬金制企业代管资金部分的营业税问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对市物协的情况反映及建议给予了高度重视,并经认真研究后,于6月13日发布了《关于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8号)(见附件),公告中规定了两种情况可不再向物业企业征收营业税。该政策解决了对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企业不当征收营业税问题,节省了业主物业服务费用支出,缓解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压力。
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的公告(http://shiju.tax861.gov.cn/bjds/swcx/ssfgcx/display.asp?aa=8130)
(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供稿)
收藏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3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0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78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7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