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版有亮点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13-01-04 14:29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版有亮点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已通过了2012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审议,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充分吸取了近几年全省物业管理的实际经验,从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的租售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其中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条件、物业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小组概念的提出、物业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物业服务价格每三年适时调整等内容成为亮点。
新修订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将在规范新时期全省物业服务各参与方的权利与义务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全文链接:《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收藏
下一篇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3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0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78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7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