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协召开物业管理工作咨政协商会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15-10-13 10:52

近日,吉林市政协召开咨政协商会。与会委员与市房产、住建、物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小区物业管理”主题座谈交流,并针对当前物业服务市场情况、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

会上,市房产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物业管理综合情况。委员们结合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发表了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看法。

多管齐下强化物业管理工作

委员们认为,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的系统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协调。建议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市、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发挥好市、区两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的基础作用。要构建良性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投入力度,把旧庭院改造的资金扶持常态化。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高标准超前规划的体制机制,认真学习外地物业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先进做法。

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委员们建议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特别是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动物业企业优胜劣汰,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继续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并下大力气着重培育一批素质高、服务好、管理规范的物业企业样板,用典型引路,用典型推动。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准入、清出和投诉举报制度,对业主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查处。

逐步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

委员们建议,要加大对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改造力度,继续对全市范围内原物业弃管后尚未改造的老旧小区住宅屋面漏雨、墙体透寒、楼道透风、上下水不畅、设施设备老化等问题进行全面改造;加强业主合理分担公共设施维修费用、参与老旧住宅维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意识,逐步建立起业主自觉参与小区管理、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的氛围。街道和社区要重点加强对已经改造完的小区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工作的落实力度,切实提高物业管理的覆盖率。加大对老旧小区市政建设及改造资金的投入,因地制宜制定旧小区改造治理规划,尽可能采取划片统一封闭管理,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创造条件。对改造后的小区实行分类管理,经过改造达到物业管理条件的,招标选聘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对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老旧小区,可由社区对小区进行最基本的保洁、绿化维护等简单的物业管理,并要创造条件逐步向市场化过渡。

加强宣传力度为物业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

委员们建议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小区宣传栏等载体,正确宣传物业管理工作和实施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以及物业管理法规,进一步明确广大业主、物业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权利、义务,提高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意识,切实规范物业服务行为,营造全市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小区规范物业管理的良好氛围。物业企业要定期公示服务项目收支明细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做到账目公开透明。对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尽快引导其按法律程序成立,促进业主自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做好业主与物业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消除二者之间的误会和分歧。强化“谁受益、谁付费”的消费意识,教育引导业主主动履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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