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目前欠缴90多亿元 重庆将强制追缴房屋大修金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2008-06-12 10:02
目前欠缴90多亿元重庆将强制追缴房屋大修金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强制追缴房屋大修基金。对逾期未缴的,除加收滞纳金外,将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取消原有的购房优惠待遇。
欠缴90多亿元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商品房时应按购房款的2%(非电梯房)或3%(电梯房)比例缴纳大修基金,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共用物业的维护的更新。
市国土房管局物业处负责人介绍,我市物业管理覆盖面积今年已达到1.2亿多平方米,业内据此测算,大修基金归集数量应该接近100亿元的规模。但全市归集大修基金目前仅5亿多元。
据介绍,去年市国土房管局出台新规,要求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须出示已缴大修基金的发票,否则办不到产权证。因此欠缴的多为2004年前的楼盘。2004年后新开发的楼盘,大修基金归集到位率较好。
南岸区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介绍,2004年1月后新开发的楼盘,大修基金归集率100%。此前开发的小区,归集难度较大。
欠缴拟取消购房优惠
对业主目前欠缴大修基金,市国土房管局称,我市新的《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起草,市政府法制办正在组织论证,经催缴后仍不按规定缴纳大修基金的业主,房地产管理部门将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收滞纳金,并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据悉,市财政局最近发文,要求纠正过去减免政策。2004年春季房交会以前历届房交会期间成交的购房户,凡享受了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但因种种原因拖延至今,仍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将面临取消优惠政策。
摘自华龙网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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