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物业雇凶打死业主案证据直指开发商是主谋

iwuye.com 2009-11-30 02:03

昨日,坐在被告席上的被告各怀心事

昨日,“物业雇凶打死业主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在持续11个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大量证据,直指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是此起凶案的“主谋”。

相关案犯称开发商是“主谋”

今年4月23日,西安万强艺术家小区业主左明炜,因筹备业委会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雇人殴打致死。11月26日上午,西安中院对此案一审开庭审理,兴强物业经理王少华、万强置业董事长滕麟等相互推脱责任,而充当打手的李彬、刘岗斌、王东苍等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

昨日上午10时许,法庭进入质证阶段。公诉人身旁的手推车内,放了几尺厚的证据卷宗。在出示了大量书证后,公诉人还出示了三份录像证据,分别是案发前一天在死者左明炜居住地西安万强艺术家小区和被告人预谋地艺腾大厦,当日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

在出示部分证据后,兴强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相关案犯均称,此次凶案的“主谋”是开发商,而万强置业董事长滕麟则坚决否认,并申请法庭调取案发前艺腾国际大厦的全部监控录像,不要轻信口供。法庭表示各被告有当庭补充供述的权利,至于对其口供是否采信,法庭会依法裁夺。

物业法人称遭开发商陷害

在昨日下午的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宣读了王少华等9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针对同案犯供述王少华指使打伤业主的供述,兴强物业经理王少华提出异议称,他从未指使殴打业主。

据公诉人指控,作案后,吴西文从李秀宝处拿到2500元酬劳,后与李彬、冯刚、刘岗斌、王东苍共同分配。在先一天庭审中,兴强物业法定代表人李秀宝哭称自己不知道是“法人”。昨日李秀宝说,自己在兴强物业没有股份,不是股东也不是员工,谈不上花钱雇人打业主。李还称,案发后刚到公安机关时,滕麟曾让他在外“打点”,让他先去,后来他听说业主已死亡,且自己是兴强物业“法人”时,觉得滕麟在陷害他。对他的这一说法,主审法官当场提醒他:需要有证据来证明。

当公诉人在举证中提及有证人证言表明,是李秀宝为李彬等人提供了钢管等作案工具时,李秀宝强烈否认,并且要求对该名证人用测谎仪进行测谎,对此要求法庭当庭表示不支持。

昨晚9时40分,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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