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透支服务岂能长久

扬州物业网 2014-09-10 08:30

服务是物业管理的本职,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服务是每个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尽之责。但是,目前物业管理行业内却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些企业为了争取市场,不计成本,盲目增多服务内容、扩大服务功能,最终导致透支服务。透支服务是不利于物业管理企业正常健康发展的。

一、产生透支服务的主要原因

产生物业管理企业透支服务现象有客观原因,也主观因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惨淡,为了在市场中杀出重围,物业管理企业“我拿透支赌明天,只要今天能存活”,违心提高服务标准,做出过高承诺。

二是业主的需求不断升级,基于媒体有意无意的宣传导向,使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期望值过高,所需求的服务超出管理费能承载的范围。

三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或发展商“做秀”,希望通过诸如“五星级的家”、“酒店式的服务”,以透支服务增加卖点。

四是对服务的错误认识,认为“多就是好”,只要企业多多益善地增加服务内容,就可以增加业主的满意度。

二、透支服务透支了什么

不管是何种原因造成的透支服务,都会引起不良后果,小而言之,是使企业负担过重,大而言之,会导致行业诚信危机,主要表现在:

1.透支服务透支了企业成本。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是一种产品,有其产品的成本。透支任何一种服务,都需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来做成本支撑。物业管理企业要有极限意识,如果透支的服务超越物业管理费所能支撑的限,那么物极必反,要么管理费透支,要么无法兑现透支的服务。例如:一些物业管理企业明明只收每平方米1块多的物业管理费,却提供五星级酒店服务或“全程全心全意”服务,显然是不切实际的许诺,很容易造成成本透支,难以支撑。物业管理的服务同时也是一种商品,质价相等是市场经济的原则。不计成本、不计收益的透支服务,显然是违背了市场运作质价相等的规律,是扰乱市场的行为。

2.透支服务透支了企业诚信。很多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不计成本,盲目做出“星级服务”、“管家服务”、“确保安全”等服务承诺,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产生过高的期望值,而一旦物业管理企业发现兑现承诺成本过高,无法兑现时,就开始躲避承诺,给业主造成企业诚信缺失的印象。“承诺就是债务”,在许诺之后,不管这些诺言是否有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物业管理企业都应兑现,这种透支服务导致的承诺透支,将会失信业主,失信于社会,甚至降低行业的社会诚信度。目前,物业管理行业始终处于服务投诉的“前茅”,很大程度与这种诚信透支有关。

3.透支服务透支了企业资源。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把大部分的人、财、物都放在透支服务上,那么在合同约定的常规服务方面可能就投入的资源就会相对减少,造成管理上舍本求末,“花架子”过多。而这些透支服务看似以满足业主需求为目标,事实上可能因提供的服务影响业主的正常工作或生活,反而引起业主逆反,从而降低了业主满意度。例如,某小区在《服务礼仪手册》上写着入口保安岗礼仪形象标准要求:“姿态端正,先行军礼,威武文明;主动取卡,双手递卡,亲切问候;标准手势,礼貌请进,祝福在后”,这样的服务看似高标准,其实对员工素质要求很高,成本相应就高,而且也未必会令所有业主满意。而如果把这些服务精力放在提高进出口安全上,可能得到的效果会更好。

4.透支服务透支了业主的消费意识。透支服务模糊了服务的界限和服务的标准,使业主难以区分何谓常规服务,何谓超值赠送服务,从而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产生不当的期望,认为只要交了物业管理费就可以享受无止境的服务,从而过于依赖这种免费午餐,以致再也想不起缴费。物业管理企业如果过度透支服务,就会使自己的服务越来越贬值,最后导致服务越来越多,业主越来越不满的状况。而一旦物业管理企业稍微达不到业主期望,就会使业主形成较大期望落差,动辄拒交管理费,要么投诉,要么诉诸新闻媒体或法律,更使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

三、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

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呢?如何理清透支服务与满意服务之间的界线呢?物业管理企业要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

1.履约服务意识。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常规服务和透支服务的界线。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应该牢固树立起合同观念,企业的服务建立在合同基础上,只有合同约定的常规服务才是物业管理费中应包括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按合同条款提供相应服务,而不是无限制地提供服务;业主也应按照合同约定来享受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而不应无限制地要求服务。履约意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按管理费标准认真测算,不做透支服务的承诺;履约意识,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分清工作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合同条款的100%履行上;履行意识,也要求业主合理享受服务,不把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功能无限扩大。

2.适度服务意识。服务的质是由一定的度制约和限定的,“不极则不反”。物业管理的服务要把握最佳度,而这个最佳度是建立在服务成本、业主需求、企业资源基础上的,超出服务成本、业主需要、企业能力的服务都是超出了度,必将造成“物极必反”。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任何合同约定外的服务举措时,首先设身处地地考虑业主的需求,其次,要计算自己的服务成本、员工能力、物业环境等综合因素,由此得出的度就是服务的界线,凡是超过这个度,就是属于透支服务,是企业应该避免的。例如,一些小区代缴费用等便民有偿服务,只要业主需要,收费合理,企业力所能及,都是适度服务;而如果主动帮助业主包办婚礼,即使是业主需要,收费合理,也是透支服务,因为它透支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精力和员工能力。

3.等级服务意识。服务是软性产品,摸不着,说不清,难恒量,难估价,业主满意度很大程度来自个人感觉。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对服务标准的认识差异,也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不断透支服务。2004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出台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了量化指标,同时对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也提供参考依据。它为行业树立一种意识:服务等级与服务收费是成正比的,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等级提供服务并收费,业主也要按照等级享受服务并付费,跨等级收费或跨等级消费都是不合理。

4.消费服务意识。服务是商品,是有价值的,物业管理企业应该为提供服务收费,而业主也应该为享受服务支付值价相等的费用,这本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定律。在目前业主消费服务意识远未达到理性与成熟的社会大环境下,物业管理企业应该设法引导业主的正确消费观,而不应该主动让自己的服务贬值,不应该让业主习惯于享受免费午餐。

总之,透支服务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发展是有害的,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不利的,企业不能以透支服务来透支企业的明天和未来,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才能促进企业和行业的长足发展。

来源:物业管理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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