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坊 物业凭啥收俺垃圾处理费?

iwuye.com 2010-10-13 09:53

物业之家讯:潍城区金都南苑小区的赵女士向记者反映:前几天她到物业缴纳今冬供暖费时,物业要求她必须同时缴纳2010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她非常纳闷,自己一向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怎么又收垃圾处理费呢?对此,潍城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按照省物价局下发的文件,由物业公司代环卫部门收取的。10月12日,记者又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称中心城区的统一收费标准正在研究制订中。

小区居民:物业收俺垃圾处理费

10月7日上午10时许,记者接到赵女士的反映后来到潍城区金都南苑小区,看到每个单元门口都贴了一张通知:“需要供暖的业主请于10月5日之前到物业来交费,供暖费按照潍坊市统一价格(25.6元/平方米)。”落款单位为金都南苑物业。

住在该小区13号楼的赵女士告诉记者,10月5日,她到小区物业办公室缴纳供暖费,工作人员告诉她必须同时缴纳2010年度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7元,共需交84元。赵女士认为,她已经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了,物业不应该再另外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物业公司:替环卫代收并未强制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了负责人于经理。

对于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问题,于经理告诉记者,省物价局有个文件,对市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且这部分费用不包含在物业管理费内。潍城区物价局接到该文件了,但目前还没有大面积施行,也还未召开听证会。对于生活垃圾处理费,金都物业只是代收,收上来的钱实际上是交给潍城区环卫处。对于这部分费用,也有些物业公司是自己承担。金都物业对于已购房但没有来居住的业主并不征收这项费用,对于已入住的业主也没有强制征收。当业主来交供暖费时,物业工作人员只是提醒对方交生活垃圾处理费。

潍城区物价局:此项收费有文件依据

10月8日,记者联系到了潍城区物价局综合业务科赵科长。赵科长告诉记者,金都物业代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合理有据的。省物价局对此已经有相关文件,普通办公场所的办公人员每月收取2到4元;住户每户每月收取5到10元。潍城区目前统一标准为每月每户7元。

赵科长说,物业公司代收的这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其实是替环卫部门收取的,交给垃圾清运厂。业主们交的物业费包括“垃圾清运费”,但不包括“垃圾处理费”。

淮坊市物价局:城区尚未有统一标准

10月12日,记者联系到了潍坊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李科长。李科长表示,山东省人民政府2009年下发了《关于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指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不低于城市家庭5元/户/月,单位职工2元/人/月;2011年年底前,征收标准达到城市家庭10元/户/月,单位职工4元/人/月”。同年,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市政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通知》指出,对于经营性环卫收费,县市区人民政府可自主定价。

李科长补充说,目前中心城区(潍城、奎文、高新、经济四区)还没有制订统一标准,但物价部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前期的调查和成本测算工作,具体的统一收费标准将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实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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