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植方洲苑住户质疑:开发商欠债要业主还?
哈尔滨日报
2009-06-28 09:20
作为哈尔滨市第一家建有会所的住宅小区,10年前,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最大亮点是:“3000平方米大型私家会所、商务中心、阅览室、网吧、酒吧、咖啡厅、健身室、体育馆等场所,为您开创生活新空间。”而如今,哈尔滨市近年新建小区均设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公用建筑设施———会所和物业服务用房了。但在中植方洲苑,一年多以来,1374户业主正在为小区会所和物业管理用房的命运担忧,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寻求着如何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属于5000多名小区业主的权益———因为小区的开发商上海中植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中融大厦建设中欠债,本来这与中植方洲苑小区没有任何关联,但因为开发商在最初开发建设此小区时,把小区公共会馆和物业管理用房办成了开发商为产权人的房照,而使得本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服务设施面临着被“抢走”的命运。
事件起因
中植方洲苑会所被依法拍卖的起因,缘于上海中植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中融大厦时的一笔债务,因延期进户欠违约金110万元而被告上法院。
事件进程
2008年2月22日,哈尔滨四通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贴出了欲拍卖中植方洲苑小区会馆的公告。
2008年2月23日,中植方洲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发出紧急通知,召集小区业主维权。在5000多位小区业主的强烈反对下,此次拍卖取消。
2009年4月20日,道里区法院公告,查封中植方洲苑小区21栋地下室还债,而这处房产,恰恰是小区自建成以来就一直使用的物业服务用房。
2007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中植方洲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据此再次提出反对意见。
收藏
下一篇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94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608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57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400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99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73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