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建立物业投诉机制
物业之家
2011-07-19 16:22
物业之家PM86.com讯:江苏省连云港市近日出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四级投诉网络工作办法(试行)》,全面建立市、县(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四级投诉网络机制。
目前,该市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设立了市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点;在各县(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科,设立了县(区)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点;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房管所,设立了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点;在社区居委会,设立了社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投诉点。各级投诉点均建立投诉受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公开投诉电话,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受理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投诉,调查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
按照办法要求,各级投诉受理单位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答复。投诉受理后,各投诉受理单位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回复投诉人。社区投诉点应在3日内、街道办事处投诉点应在5日内、市县(区)投诉点应在7日内将投诉的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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