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清理整顿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物业之家
2013-03-21 09:49
物业之家讯:记者从鞍山市物业行业协会成立两周年大会上获悉,从即日起,鞍山市将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进行清理整顿。
据介绍,近年来鞍山市物业管理规模不断扩大,服务水平逐步提高。同时,物业管理行业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物业企业从业人员未取得物业企业经理、物业部门经理(经理助理)、物业管理员等岗位证书即从事物业服务工作等。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鞍山市决定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进行清理整顿。
此次整顿工作的范围为在鞍山市范围内持有物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各物业企业需补齐含物业企业经理、物业部门经理(经理助理)、物业管理员等在内的不少于10人的岗位证书。岗位证书不允许重复使用。物业企业经理、物业部门经理(经理助理)、物业管理员证书应为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统一颁发的岗位证书、统一由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在其网站(http://www.lnfdcxh.org/index.aspx)公布。
6月15日至6月30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本企业持有岗位证书人员的名单、基本信息及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房产局,7月1日至9月30日鞍山市房产局将对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检查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点内容。整顿完毕后,市房产局将各物业服务企业持证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房产局网站(http://www.asfc.gov.cn/)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未按要求清理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鞍山市房产局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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