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物业手册免费发放 涵盖物业咋收费、漏雨找谁等问题

物业之家 2013-12-19 18:38

物业之家讯:12月18日,家住湖滨教师花园B区的王涵家里电线出现短路,想找物业维修,可物业称王涵家两年没交物业费,不能提供服务。

“我家房子漏雨,墙体都长毛了,物业不给修,我就不能交物业费!”王涵说,房屋漏雨的事一直困扰她,她不知道怎么解决,只能找物业。

目前,大庆物业服务企业已达203家,但很多企业物业收费率不高。针对业主关心的问题、易发生的问题和物业管理的常识性问题,市城管委物业办组织市物业管理协会,编印了《物业服务指南手册》,共10个部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收费;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房屋维修;房屋装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环境秩序;人身、财产安全;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服务内容;服务电话。

目前,编印的5000册已下发到各物业公司。市物业办副主任胡小多介绍,这本册子能让居民更了解物业服务。同时,大庆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dqwyjg.com)已经开通,只要您登陆这个平台,有关物业方面的问题就可以全部了解,同时,还可以进行网上投诉,网络管理委员会在处理后给您做出答复。

一、房屋没入住也得缴纳物业费

问:房屋没入住,用交物业费吗?答:需要交物业费。因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提供的是一种公共性和整体性服务,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而停止或减少,所以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只要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就应从房屋交接次月起缴纳物业费。

问:不交水、电费,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答: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供水、供电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委托合同,并且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停水、停电规定的相应的程序办理,但不可随意停水、停电,否则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2)如果供水、供电部门与物业服务企业没有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了委托合同,并没有授予停水、停电权的,则物业服务企业无权停水、停电。

二、房屋漏雨先确定是否在保修期内

问:房屋漏雨应该找谁?

答: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并且是由房屋本身的质量原因导致漏雨,应当由开发商负责。如果房屋使用已超过保修期,业主缴纳了专项维修资金,那么房屋大修、中修的费用,应当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答: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可以申请启动维修资金。启用过程中,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第一,相关业主已经足额归集维修资金;第二,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

问:房屋漏雨,开发商始终未修好,现五年质保期已过,可否申请维修资金?

答:不可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应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开发商房屋漏雨没有修好,就谈不到过质保期,开发商对未修好或维修后未超过5年又漏雨的部位,仍应承担质保责任,业主不用使用维修资金。

三、装修保证金得按《装修协议》约定收取

问:装修时交装修垃圾清运费吗?答:装修垃圾是因为室内装饰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要按相关规定清运到指定地点,与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是不同的服务项目。装修时如果住户自己清运,物业服务企业不收此项费用。如果由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或装修协议收取费用,目前,装修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为2元/平方米。

问:物业服务企业能收取装修保证金和装修管理费吗?

答:装修保证金是对装修人及装修企业的约束,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装修协议》收取保证金和管理费;如果《装修协议》中没有约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内容,物业服务企业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保证金。

四、买房赠花园得按合同约定使用

问:小区内私搭乱建谁负责管理?答: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小区内环境进行检查,发现有私搭乱建的应及时劝阻,劝阻不了要及时向辖区城管部门呈报,由城管执法部门处理。

问:住宅、车库可改为经营用房吗?答:原则上不可以。

如果业主要将住宅、车库改为营业用房,首先要征得相邻业主的书面签字同意,待全体相邻业主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营业执照。如果未经全体相邻业主同意就办理了营业执照,其他业主可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问:买房时开发商赠送的花园,业主可以随意使用吗?

答:原则上不可以,但如果规划设计为业主自用部位的,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为业主自有部位的,应按规划用途使用。

萨区城管局物业办:66361096636110;让区城管局物业办:6130959;龙凤区城管局物业办:6243196;红岗区城管局物业办:6780006转8416;大同区城管局物业办:6171024;高新区城管局物业办:6999662;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6675058;市城管热线:12319;市物价监督举报热线: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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