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乌鲁木齐市将检查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之家
2014-04-15 09:12
4月14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获悉,此次检查的时限将是涉及到2012年1月1日以来的物业管理收费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到2011年。
此次检查将分阶段进行,2014年4月16日至4月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统一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问题自行纠正并书面报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电话4633996,电子邮箱:wlmqjjj@163.com。
2014年5月1日至12月30日为重点检查和处理整改阶段,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安排部署,对选定单位进行深入检查。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同时要会同同级房产和物业主管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价格政策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的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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