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今日起实施

河南日报 2014-09-01 12:05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李林)9月1日起,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郑州市在全省率先实施物业收费由业主委员会参与。

据介绍,目前郑州市共有4300家物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900多家。之前收费,是按物业公司的等级,对多层和高层制定收费标准。根据老的办法,物业收费标准高层分为四级,从1.1元到0.64元不等;多层分为五级,从0.38元到0.15元不等;可以上浮20%。

新规实施后,最大的变化是,除了规定五个等级之外,还划分了五个项目,分别为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对每个等级之下的每个项目价格进行规定,且提出浮动幅度从原来的20%下降到10%。

新规明确,9月1日之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费收取仍按业主和物业的原合同执行。物业如需调整服务收费标准,可按照新办法规定,在新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应征得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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