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今起开查物业服务收费 规范物业收费行为

2014-10-08 08:57

物业之家讯:昨日,记者了解到,太原物价部门今天开始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7月1日,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开始实施。考虑到《标准》在7月1日开始执行后,变更明码标价公示需要一定的时间,特别是物业服务收费高于标准需要确认的,也需要一定时间履行相关程序,物价部门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后,各物业小区的收费标准,不论是物业费还是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电梯运行服务费,现行收费标准只要高于《标准》的,在10月1日的过渡期前没有履行完调价和单独审核相关程序的,必须按照《标准》执行,也就是把价格降低至最高限价以内。

为确保上述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太原市物价局决定对全市550家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明码标价公示情况;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行为;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实行车辆免费停放的行为。对物业企业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并予以曝光。

长期以来,很多物业公司不进行收费公示,或者公示不明确,或者只公示对自己有利的内容,侵犯了业主的权利,并引发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诸多矛盾。“我们要以物业服务与收费明码公示为突破口,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为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公平的业主与物业关系。”太原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年底前,太原市将做到550个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与收费明码公示全覆盖,促使全市物业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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