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物业费咋交小区咋管 这些难题有规可依

东方今报 2014-10-10 09:28

济源市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参照2003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制定的,只规定了多层住宅的物业收费标准。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高层、小高层林立,高层住宅物业收费标准的缺失导致物业矛盾日益突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刻不容缓。物业问题被列为2014年济源市人大常委会三号重点议案。最终,济源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济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此办法已于10月1日开始执行。

【管理】 物业收费将实行分级管理

“具体实行分级管理,而且这个文件具体界定了哪些属于市场调节价,哪些属于政府指导价。”济源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卫苗苗说,普通住宅小区内的公共性服务收费和装修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外的住宅及各类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和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收代办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简单说就是,普通居民住宅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及商业用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收费的项目共分综合服务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公用设施设备维护费、公共区域保洁费、公共区域绿化费五项,五项合计即为物业收取的总费用。普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一费制”,不得再另行收取费用。办法还对济源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给出指导价,由济源市房地产管理局对各个小区进行等级评定后,不同等级的小区按照其对应的标准实行收费。

【热点】物业费按产权面积缴 空置房按70%缴

《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物业服务费的收取,以法定产权面积(房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也就是说,阁楼、地下室、配套房等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部分业主在房屋竣工交付后没有入住,这种情况该不该缴物业费呢?《管理办法》做出明确规定,应该缴。济源市发改委收费管理科科长卫苗苗说,空置房的物业费,文件有明确规定,是按照总物业费的70%来缴纳,就是说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我们虽然没有享受到,但是它也是有成本的,另外就是对我们业主来说没有享受到服务,也有一定经济上的补偿。

《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屋交付后,因建设单位开发、分期交付使得小区的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不能同时交付使用的,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费应低于规定标准的20%~40%,差额部分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补偿。《管理办法》还规定,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标准实行备案制,在实施收费前,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在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实行明码标价。

【亮点】 拉开等级档次 照顾低收入群体收费十年不变

据了解,此次收费标准制定考虑到高中低各收入群体,为拉开物业服务等级的档次,在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上,服务等级由原来的3级增加为5级。

济源市发改委副主任李军民说,这可以充分刺激、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争先创优,以服务换价格。同时最低标准为五级,具体标准是:多层为0.2元/平方米·月,和原来一样,这也是充分考虑了老、旧小区和无主管小区的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状况。

《济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突出了权在业主、订约自由、合同优先、建设与管理相分离、以招投标方式选聘物管企业、以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物业管理的原则,严格实行建管分离,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真正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向选择市场竞争机制,使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政府引导下寻找到适合自身情况的最佳收费方式。

《济源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这一新规定的实施,让物业服务“有法可依”,乱收费的行为将得到遏制,业主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物业公司也“有章可循”,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可以依据《管理办法》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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