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将取消四级物业企业资质

包头日报 2014-11-11 10:10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相关文件的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自治区将取消四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凡达不到三级资质条件的物业企业一律注销。

我市目前共有136家在册四级(暂定)物业服务企业,若全部退出将对我市物业服务市场产生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近日,市物业管理处分批次组织我市四级(暂定)物业服务企业展开集中交流,探讨物业企业资质升级、合并重组等相关事宜。本次交流会将帮助企业积极探寻解困之道,通过升级、合并重组等方式提升自身物业服务水平,保证我市物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