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物业服务差费用高

鑫报 2009-08-14 09:11


兰州市黄河北某小区的宋女士告诉记者,从去年3月份起物业管理费增长到每月10元,但小区内环境卫生状况与以前并没什么区别,甚至有时反而会更差。家住秀川的李先生也对记者说道:“买房前小区开发商承诺,为了有个安静、舒适的环境,小区内不会停放各种机动车辆。可如今,小区竟变成了对外停车场,特别是到了晚上,喇叭声、停车声、汽车的轰鸣声震耳欲聋,严重影响着我们的健康与生活。”

物管从业人员对服务认识不足


七里河某小区居住的王女士气愤的说:“我每月都按时交清物业管理费,可家里下水管道破裂后物业公司迟迟不派人来检修,我找了多次物管方面仍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物业管理随着经济发展,早已进入商品化时代,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要求基本与购物是一样的,那就是要求交纳费用与享受服务等值。然而,大部分市民认为,兰州部分小区物业公司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出现住户交了相关费用,却得不到等价值服务与承诺的情况,就像一部小品中嘲讽的,有些物业“服务水平上不去,管理费用下不来”。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物业与业主间的冲突多是物业管理公司不遵守有关收费标准规定,

私自设定收费项目,乱收费等引起的。

兰州市金港城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兰州市目前大部分物管队伍是由下岗失业人员组成的,还有一部分是从社会闲杂人员中招聘的。这些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正规上岗培训,对物业管理的服务性认识不足,服务难以达“标”,所以经常出现物业方与业主间发生矛盾,使业主产生“花钱买烦恼”的感觉。

物业费上涨成矛盾激化的“导火索”

2009年5月,因不满物业自行提高数项费用,引起兰雁小区百余住户的不满。记者了解到,此次矛盾的主要原因是该小区“亮化费”由原来的每月每户1.5元提高到6元,物业管理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35元提高到0.40元,而且二次供水费用由原来的每方0.10元涨到0.20元。这次涨价成了业主与物业发生直接冲突的导火索。

同时,记者也了解到,日前七里河鸿运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因双方利益发生矛盾纠纷而闹得不可开交的原因同样是因为上涨物业费,原来鸿运小区物业费一直按照0.25元/平方米收取,由于月月亏损,该小区物业公司决定将物业费涨到0.30元/平方米,但因小区业主委员会没有批准,该物业公司张贴《致全体业主的一封信》征求意见,遭到小区几位“业主委员会主任”反对。

记者从兰州市房管局了解到,目前兰州市区内住宅小区的物管费大多在每月每平方米0.2-0.3元之间,最高的收取1.3元/平方米(含电梯费),而且物业公司准备进驻某小区服务前,基本都会降低物业费用标准,以此来和住户搞好关系。在此背景下,大多数物管企业均称处于亏损状态。但是涨价很困难,因为要业主代表投票赞成后经物价部门批准。物业公司虽然是市场化运作,但关系到民生问题,收费多少受物价部门监管。即使手续完备,涨价了,也纷争不断。

来自相关部门数据显示,部分物业企业粗放经营,服务不到位,业主与物业关系不时出现紧张,有关物业收费的举报量占兰州市价格举报中心接受举报案件量的1/3左右。


兰州物业管理在不断改善居民居住环境、促进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如何更好地解决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不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使物业管理公司更好地服务于业主,使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维护,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