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物业服务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出台,将进行诚信考核

湘潭晚报 2016-03-26 18:56

不合格者将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资质

3月25日,2016年湘潭市物业服务协会年会召开,《湘潭市物业服务诚信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分发到了各会员单位负责人手中。《办法》规定,今后存在退管时擅自离场,收费不规范,承诺不兑现,服务不到位等不良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可能因为考核不过关,而在企业信用信息中,被列入不诚信“黑名单”,甚至被吊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良莠不齐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84家,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有644个,物业管理面积达到4000多万平方米,现有物业从业人员5万多人。去年,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契机,切实加强和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质量,涌现了一大批管理规范、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树立湘潭新形象、促进幸福湘潭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然而,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不规范,导致小区保安、保洁、保绿服务不到位,环境卫生差,业主意见大;也有一些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方法和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无法应对大量高标准楼宇,特别是智能化建筑的规范化、现代化管理,严重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将实施十个方面的诚信考核

为了创造出让市民称心、让政府放心、让社会满意的物业管理新局面,近日,市房产局制定了《湘潭市物业服务诚信管理实施办法》,并制定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考核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切实履行服务合同,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维修资金使用、杜绝法定禁止行为,保证依法承接移交物业项目、严格执行物业服务价格、自觉接受主管部门考核共十个方面开展,总计100分,不合格者将扣除相应的分值。

根据规定,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诚信服务企业,考核分值在70—85(不含85)分的为整改企业,限期整改到位。70分以下的企业为不诚信服务企业,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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